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1日下午3点
发布地点:市政府西三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人: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勇
无为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 宣金莲
主持人:政务公开办
媒体朋友们、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根据市政府安排,为了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及使用情况,今天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媒体朋友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同时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特别是对“房屋养老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关注。下面,我就无为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基本情况作简要介绍。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重要意义在于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出现老化、损坏(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原因毁损)以及性能降低等状况,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时,利用维修资金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对保障、改善居民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我市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2007年3月29日出台了《无为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于2015年7月份恢复了无为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机构建制,隶属于无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规范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及使用工作。
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于2007年5月1日建立并投入使用,初建系统只有归集、管理、统计、过户等基本功能。2016年10月份进行了系统二次升级,正式上线个人房屋物业维修资金公开查询系统,同时把现有的物业维修资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将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统计、过户、分摊使用、增值以及档案整理全部纳入。
我局计划2025年初,再次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实现物业维修资金从资金归集、业主结息、财务管理、保值增值、使用分摊、统计分析、信息公开等全环节,同时做好历史数据整理和迁移工作,打通与皖事通、商品房备案交易、不动产登记管理以及各存储银行的系统对接工作。
(三)有序归集资金
自2007年5月1日开始归集以来,截止2024年9月底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9.46亿元,共104189笔。每年年底管理系统都会自动按当年银行的活期利率,分摊到户,结息至每个交存业主帐户名下。
1. 归集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市相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2. 归集标准
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一是未配备电梯的,按照购房款总额1%的比例交存;二是配备电梯的,按照购房款总额2%的比例交存;三是拆迁安置房,按回迁安置面积,未配备电梯的,按12元/㎡交存;配备电梯的,按24元/㎡交存。增购部分未配备电梯的,按房屋增购总价的1%比例交存;配备电梯的,按增购总价的2%的比例交存。
3. 归集流程
我市资金归集以自管模式为主,在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设置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窗口,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业主,带上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明,在维修资金窗口交存后,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四)做好资金使用工作
1. 相关政策
我局将物业维修资金使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依据《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参照周边城市有关使用规定。2013年出台《无为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明确了使用范围、流程等手续。
2. 使用管理
(1)使用范围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物业共有部位维修工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损坏,需要拆换、加固的;户外墙面因损坏需要重新进行防水或者保温层施工的;整幢楼外檐面层脱落达到整幢楼外檐面积30%以上,需要修缮的;整幢楼或者单元共用部位地面面层、门窗及楼梯扶手等因破损需要整体修缮的;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工程。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工程。物业管理区域内路面破损30%以上,需要整体修复的;整幢楼或者单元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等老化、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智能化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需要整体更新、改造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原造价20%的;电梯需要整体更新或者更换、维修主要部件,一次性费用超过电梯原造价20%的;二次供水及消防水泵等因损坏,需要更新、改造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围墙、大门等因损坏,需要整体修缮、更新的;经具有共有关系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同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其他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2)使用条件
一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届满,二是维修资金足额交存,维修项目符合维修资金使用范围等,三是维修资金使用方案须经使用范围内使用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3)使用程序
申报主体: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大会已成立的,由业主委员会提出申请;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未成立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提现出申请;未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大会未成立的物业,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相关业主实施。
申报要件:依次为申请报告、维修方案、预算书、涉及资金分摊的业主花名册、维修资金使用方案
申报流程: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收到维修申请及材料后,计算出业主预算分摊明细表,交于申报主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一般情况5日)后,由业主进行签字表决,然后再将业主表决结果公示(一般情况5日),无异议后,申报主体填写“维修资金使用预算申报表”报至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申报主体再通过招标选择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后,申报主体按照使用方案及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施工企业报送项目决算书。申报主体委托第三方社会审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向相关业主公示。
后期申报要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项目决算书、审价报告书(附审价合同)。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收到上述材料后,计算出业主决算分摊明细表,申报主体将此表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主体填写“维修资金使用决算申报表”报至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公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报主体填报资金拨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结算票据,经局财务负责人及相关领导批准后,拨付资金。
单项维修总价超过8000元的,应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项目审价后,方可拨付。截止2024年9月底,我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共受理475个维修项目申请,并及时拨付维修资金1242.45万元。
三、管好用好房屋‘养老金’
为提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率,管好用好房屋‘养老金’。我局结合周边县市区的做法,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简化使用审批流程,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加强监管和服务,确保维修资金能够安全、高效地使用。具体措施如下:
(一)简化申请流程
我们将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简化。明确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建立快速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间,确保维修资金能够及时拨付到位,满足小区维修需求。
(二)开通应急使用绿色通道
我市2013年出台了《无为县物业应急维修使用管理办法》,确定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的相关要点及范畴,具体如下:
1. 适用范围。通常适用于危及房屋使用安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等紧急情况,比如电梯故障停运危及人身安全、消防设施严重损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屋面外墙渗漏严重等。
2. 启动流程。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紧急情况后,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如向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确认是否属于应急使用范围。一旦确认符合使用条件,立即启动绿色通道程序。
3. 审批流程简化。一是缩短审批时间。传统审批流程可能需要多个环节和较长时间,绿色通道应尽可能简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速度,确保维修资金能够及时到位。二是实行先维修后审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进行维修施工,同时办理审批手续,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审批时间过长而带来的损失和风险。
通过多种渠道向居民公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支情况、使用范围、申请流程等信息。让业主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业主的参与度和监督力度。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做好本区域内的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的宣传工作。
(四)强化培训与指导
组织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认识和管理水平。指导他们正确申请和使用维修资金,避免出现违规操作。同时,建立咨询服务平台,为居民和物业公司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
(五)建立考核机制
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通过考核机制,督促各方切实履行职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们希望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共同关心和支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工作,为建设和谐、美丽的居住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最后,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的关注和支持!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