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随着“防控20条”和“新十条”的落地,各地不再限制人员流动,居家办公减少,出差开始增多,这不禁让很多人开始担忧!
12月12日,话题#上班阳了算工伤吗#登上热搜,引发广大网友讨论。
如果在上班时间感染了,算不算工伤?阳了不能去上班,算旷工还是病假?怎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感染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或上下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不能算作工伤。
那么,感染或隔离期间,工资该怎么发呢?
按照国务院的最新规定,新冠肺炎患者如果自己选择居家隔离,那么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规定,在这期间,企业应当向员工发放正常工资。
如果员工选择居家隔离以后,因为病情严重,需要转到医院去治疗的,那么在医院治疗过程当中,就要按照医疗期来计算发放病假工资。
《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1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有的公司规定,想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或提供抗原检测结果,以证明自己确实被感染。可“阳”了以后,很多人都是居家隔离,没有去医院,手头没有抗原,生着病也没有力气出门,这种情况可以求助于社区,所在社区可以为其出具居家隔离的相关证明。
如果有员工被感染了,公司是有义务对相关的工作环境进行终末消毒的,并且应当与员工及时沟通,消除员工的困扰与担忧,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员工仍然不愿意到岗,就会构成旷工。
如果员工明知自己感染了新冠病毒却故意隐瞒不报,导致传染病传播,进而对公司及同事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话危害到公共安全,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
《刑法》第114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15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司也可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法律并没有规定企业可以强制员工休病假,如果企业强行要求员工离岗休假,是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总而言之,当下各地疫情防控措施不断优化,提醒大家复工、返岗时做好防护,与此同时,也要保护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