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是一个省的核心决策班子,讨论决定一个省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要干部任免,属于党内的高级干部。

那么,一个省都有几位省委常委?都担任哪些职务呢?

省委的全称是“中共**省委员会”,是党设在省一级的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省委由“省委委员”和“省委候补委员”组成,并不是一个常设的领导组织,一般通过每年2次的“省委全会”履行职责。

省委的常设领导机构叫做“省委常务委员会”(简称:省委常委会),其成员叫做“省委常务委员会成员”(简称:省委常委),由“省委全会”从“省委委员”中选举产生,一般应当干满1届。

当然,目前干部调动较多,在省党代会闭会期间,省委常委也可以由中央直接任免。

另外,省委常委由“书记、副书记、普通常委”组成,作为法定的领导职务,有对应的行政级别。

其中,书记自然是正省(部)级,副书记、普通常委是副省(部)级(担任省长的副书记除外)。

根据《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省委常委的名额为11至13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

目前,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中,仅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的常委名额会多一些,达到15个,包括1位书记、4位副书记、10位普通常委。

除此之外,其他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常委名额都是13个,包括1位书记、2位副书记、10位普通常委。

省领导排名顺序和职务

先介绍一下29个普通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一,省委书记肯定是专职的,主持省委的全面工作。

第二,排名第一的副书记固定担任省级政府正职,主持省级政府的全面工作。

第三,排名第二的副书记主抓党建工作,也可以兼任下面的职务。

第四,肯定入常的职务有:

1、省级政府常务副职;

2、省纪委书记;

3、省会城市的市委书记;

4、计划单列市的市委书记;

5、省委组织部部长;

6、省委宣传部部长;

7、省委统战部部长;

8、省委政法委书记;

9、省委秘书长;

10、戎装常委:即省级军区的代表,司令员或政委都可以担任,不作强制要求,一般由资历较深的主官担任。

由于计划单列市仅存在于5个省份,加上副书记也可以兼任某个职务,那么,一个省还有1-2个名额,可能入常的职务主要有以下几类:

1、省内副中心城市(经济强市)、重要红色城市的书记:如江苏苏州、陕西延安的书记等等。

2、国家级新区的党委(党工委)书记:如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的书记等等。

3、政府排名第二的副职:常见于北京、上海。

4、教育工委书记:常见于北京、天津。

5、总工会主席:极个别省份会出现,如现在的新疆。

再介绍一下新疆的情况:

新疆的4位副书记中,排名第一的固定担任政府正职;排名第二的固定担任兵团政委,明确正省(部)级;排名第三、第四的副书记则没有固定的职务。

最后介绍一下西藏的情况:

西藏情况非常特殊,4位副书记中排名第一的担任人大常委会主任;排名第二的才担任政府正职;排名第三的叫做常务副书记,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排名第四的副书记一般兼任政府常务副职。

更新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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